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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融资体制 破解项目融资难
来源:  发布时间:2009-3-30 17:26:40 访问次数:495
 

创新投融资体制  破解项目融资难

      ——龙飞局长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发言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创新体制机制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的目标要求之一。2008年,我区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4.02亿元,同比增长16.1%,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综合环境也上了新台阶,得到更大改善。去年以来, 面对我区很多政府及产业项目遇到的“融资难”问题,我局通过加强学习,对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在加大力气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探索创新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体制

我们通过主动调研,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当好参谋,特别是在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方面,探索西溪湿地开发公司、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大美丽洲开发公司等国资项目开发和投融资模式,促进了项目资金筹措配套。同时,我们积极参与了国有公司作为项目主体的组建,并主动做好城建集团10亿元企业债券的发行报批和一批国债项目申报等融资管理服务工作。去年我区先后组建了区城建、农林、旅游、交通等集团和投资公司等一批国有企业,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平台和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具体项目的工程建设实施和开发经营管理,既促进了项目推进,又增强融资保障,发改局发挥了良好的助推作用。

二是推进政府项目代建制管理

2008年以来,我区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投资公益项目代建制。发改局在深化实施《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4月,研究制定并报区政府出台了《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确定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代建单位,进行专业化建设管理,由此,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进和管理形成有效实施的格局,目前,已代建的项目有区档案馆、残疾人服务中心等项目顺利完成。

三是积极引导激励创业投资

通过设立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发展模式,破解融资难题。同时向杭州市申报了一批符合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的项目(企业)。另一方面积极与在杭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联系沟通,做好与区内初创期企业对接工作。

四是实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程

目前全区共有16家企业正在实施上市前期工作,其中:已完成股份公司设立的企业有7家,加上原有的股份公司,在所有的拟上市企业中已有8家完成股改。

五是积极推进项目融资工作

城建集团10亿元债券的成功发行;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中央国债等上级部门的资金优惠政策,共获市以上资金补助965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442万元,国家高技术项目扶持资金155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415万元,市级补助252万元;银项合作成效显著,2008年我区共有12个重点项目被列入杭州市发改委商请银行贷款的目录,项目涉及工业、交通、旅游、文化卫生等,共计商请贷款金额约为20多亿元,同时成功承办区委、区政府的政银合作恳谈会,签署融资合作协议215亿元的,有力地推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

六是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一方面积极与省市金融办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另一方面根据省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要求,指导企业做好试点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目前全省首批、杭州市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理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与11月9日正式营业且运行情况良好。

在去年召开的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决定实施的“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涉及项目336个,总投资1200亿元,其中2009年在建、新开工项目共231个,总投资974.51亿元,当年计划投资额为236.77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于余杭新一轮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高强度的项目投资,必然带来更大的资金需求。发改局要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起点上,充分发挥机构职能,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破解项目融资难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投资审批管理

落实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目前,我区已经制定实施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下一步重点是全面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机制,协调土地、规划、环保、人防等部门,加快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并加强核准、备案的监督管理。二是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资项目在专家论证基础上引入中介机构的咨询评估程序,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是扩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范围,加强代建制项目全过程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质量、投资、工期三大控制的目的。

二、突破要素制约,多渠道筹集资金

项目推进,一要有土地保障,二要有资金助推。尤其是在项目正式实施以后,资金是必不可缺的。就2009年而言,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共231个,总投资为974.51亿元,计划投资额为236.77亿元,资金需求是非常大的。为此,我局要加大资金筹措的协调力度,多方面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一是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我区的区位优势,积极向中央和省市争取建设资金,把项目工作做实做细,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省重点计划盘子,努力在土地指标、报批、资金和政策等方面取得更大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中央国债等上级部门的资金优惠政策,促进我区投资项目建设。二是通过改革重组,进一步优化区级国有公司结构,培育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逐步提高其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健全组团投融资平台,培育组团投融资主体,争取金融机构对组团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促进社会资金参与组团投资建设。三是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在已完成城建集团10亿元5年期的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筛选区内部分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打捆,采取“政府牵头、企业自愿、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的方式,牵头协调我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加强银项合作,利用发改局和金融办主管投资和联系金融机构的优势,协助项目单位做好与银行的沟通与合作工作,积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有发展潜力和经济效益的项目,推动银项合作融资对接、创业投资基金融资对接,为中小企业搭建多种融资平台。五是探索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对民间资本坚持“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理念,完善民营经济公平市场准入机制,探索建立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文教卫生及社区服务等公用事业领域的平台和办法措施,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研究制定民间投资产业目录,为民间投资提供指导,除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由民间投资进入的领域,都应打破部门和行业垄断。尝试设立民间投资促进机构,为民间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必要的帮助。

三、培育金融产业,优化我区金融投资环境

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有实力的股份制银行、其它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辖区内各银行在三大组团设立二级支行;制定和完善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的评价激励办法,积极鼓励各银行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二是扎实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积极稳妥地组织指导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在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基础上,探索组建村镇银行,为“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新的载体。

四、培育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区金融办和创投办的职能作用,加大培育资本市场的力度,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以适应我区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

一是全力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推动力度,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做好上市重点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力争上市工作的实现零的突破。二是发展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助推企业上市。为推动我区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加大前期孵化培育工作,借助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一政策平台,一方面不断发展壮大余杭本土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体系,另一方面鼓励引导有实力的企业、社会资金和海外资本进入余杭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帮助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同时吸引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上市,利用他们在资金和管理上的优势,与拟上市企业进行对接,为上市创造条件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领导集体结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和我国实践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要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走改革开放和创新的发展道路,改革创新是由我们的国情,也是由我区实际决定的。我们要通过加强学习,对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用解放思想的方式来找准自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用解放思想这个法宝来开启我们创新的“阀门”,用解放思想的方法来提高我们开拓创新的本领。要想迅速适应我们不断调整的职能变化,最需要的就是解放思想。只有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能真正做好我们的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稳定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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